回复 8# 黄铁鹰
真是深感惭愧啊!我都解释、补充解释了几次,仍然未能把这个案例的情况讲明白。
从这个方面可以再次证明,在企业管理中沟通无比重要。管理的灵魂就是沟通。
“价高者得”的办法在这个案例中、在这剩下的三个股东中无法使用。
20%的股份是什么价值?它有三个价值,过去的价值、现在的价值和未来的价值。
过去的价值最低,不管是当初投资创业时的价值,还是丙离开时套现的价值,这个价值都是相当低的。现在几乎不会有人认可这个价值。
现在的价值,暂未评估,也不好评估,估计一时半会也评不明白。
未来的价值,远的不说,就在未来半年或一年之内公司就要被某央企整体收购,估值至少数亿,我们假设是8亿。
你说现在这个20%股份究竟价值多少?“价高者得”中的这个“价”就很难确定。
其次,“价高者得”也无法在现实中操作,几个股东之中除了丙离开时套现拿了一大笔钱之外,其它几个股东十几年没分过红,现在再让各个股东拿出巨额资金来购买丙的股份,确实不太现实。
补充黄铁鹰老师的一些说明资料:大股东十几年来一直在主持这个公司,其它两个股东都不在公司任职,他们另外在其它公司担任高管。
这个大股东名符其实地成为了他们的头,这一点不用置疑。
确实如黄老师所言,大股东主持按照5:3:1的股份比例分配,场面上两个股东肯定不敢不满意,但是内心会不会不满意就不好说了。(我一直试图达到的目标就是让所有股东心服口服)
王老师(汉生)的意见有一点不能支持,不能轻易让人走人。十几年的创业大家确实不易,十几年没有分红都过来了,现在不能因为分一点钱就伤及了兄弟感情。
我们经常这里高谈阔论,管理是具体的,管理是艺术的。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就是非常具体的,需要我们处理的很有艺术。
我个人认为有两个方案,征询大家的意见?大家以为如何?
方案一:大股东主持,把丙留下的20%股份比例按照现有股东各人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。这个方案至少在表面上应该能够获得通过,不服气的股东至少在场面上应该说不出来。
方案二:大股东高风亮节,把丙留下的20%的股份当中的18%,按照现有股东各人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,剩下的2%主动补贴给另外两个股东。
两个方案其实都有暇疵,希望大家提出更好的意见。
有13人觉得具有操作性。
有3人觉得真受启发。
有1人深有同感。
有4人不同意。